上海浦东,王燕花费15400元,在实体店购买一只LV手提包,就在她将包带去参加聚会的时候,朋友们却纷纷指出,这包很可能是仿制品。明明是旗舰店购买,怎么会突然变成假货呢?民警:熟人作案!王燕是一名大学生,家住上海一个小区,父亲经营着一家公司,母亲在企业上班,家庭条件很是优越,本着“穷养儿,富养女”的理念,父母对女儿的培养不吝投入。
王燕从小过着公主般的生活,衣食住行颇为奢侈,名牌也唾手可得,只要她提出需求,想要的东西,都能从父母那里得到满足。虽然家境殷实,但父母对女儿的学业一直抓得很紧,因为父母本身都是知识分子,深知读书的重要性,王燕自己也很争气,她不仅冰雪聪明,而且努力刻苦,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,妥妥就是大人们口中“别人家的孩子”。高中毕业后,王燕顺利考上本地一所名牌大学,在大学的校园里,王燕凭借靓丽的外表、优雅的谈吐、大方的举止,很快赢得一众朋友。朋友多了,吃饭聚会自然也是家常便饭,王燕也只当是人际交往、加深感情的需要,因此只要有时间的话基本上都会参加。这天,王燕受邀参加同学李璐的生日宴。为此,她不仅精心打扮了一下,出门时还特意挎上了新买的LV牌手提包,席间众人推杯换盏、觥筹交错,彼此畅谈人生理想,也互相抱怨生活琐碎,气氛十分融洽。
这时候,突然有人提了一句,王燕今天带的手提包真好看,和她的气质很搭,于是众人的目光,瞬间集中到了小小的手提包上,同时也纷纷夸奖王燕的眼光好。听到赞美之词,王燕内心很是得意,瞬间感觉买包的钱没白花,并向大家介绍称,这是她上周在实体旗舰店买的,女孩子们十分羡慕并互相传看。只是随着包被大家传来传去,有人提出说这包有点像仿品,询问王燕是不是买包的时候让人给骗了,听到这样的话,虽然知道是出于关心,但王燕心中还是略感不快。说者无意听者有心!一旁的同学陈琳,听到有人提出疑问,立刻把包拿过来开始仔细研究,陈琳平时就爱拿自己和王燕作比较,但处处矮人一截,因此满心嫉妒。
她心想,今天终于逮着机会,可得让王燕好好出出丑。有句话说的好,女孩子不一定都买的起奢侈品,但一定对奢侈品有所研究,陈琳将王燕的手提包,从头到脚仔细数落一番,最后得出结论,这是一个冒牌货。正品包被人说成仿制品,王燕感到既委屈又尴尬,但陈琳又说得头头是道,王燕也无力反驳,幸亏另一面同学及时转移话题,才避免让王燕陷入更为尴尬的境地。饭局的后半段,王燕吃得索然无味,虽然大家聊天的内容妙趣横生,但王燕明显心不在焉,一心只想着手提包的事情。明明手提包是在实体店买的,吊牌一应俱全,怎么会变成假货呢?王燕怀疑,她的包可能被人掉包了,于是聚会一散场,王燕就前往派出所报案,希望寻求的帮助。民警了解情况后,推测可能是熟人所为,于是让王燕好好想想,身边哪些人可能做出这种事。
在民警的提醒下,王燕仔细回想这一个星期的经历,包一直都在自己手里,不过前两天好友舒蕾曾到家里找过自己,当时也提着一个“同款”手提包。会不会是舒蕾把她的包和自己的换了呢?王燕随即打电话给舒蕾确认此事,出于对同窗好友的愧疚,舒某承认,是自己偷偷换了包。这下,事情变得清楚起来!原来,当天舒蕾来王燕家聚会,两人饮酒之后,便各自回房休息,夜里舒蕾起来到客厅喝水时,正巧看到王燕新买的正品名牌包。联想到自己当天正好带了一个同款仿制品,在“正品”的和酒精的作用下,舒蕾悄悄将自己的仿制品,与王燕的正品进行替换,上演了一出“狸猫换太子”的把戏。
显然,舒蕾的此种行为,已经涉嫌犯罪,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偷偷将价值较高的正品替换成价值较低的仿品,造成王燕实际财物损失,应认定为盗窃行为。根据刑法第264条,盗窃罪有3档处理,数额较大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管制,并处或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的,处3-10年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的,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。在上海,数额较大是指2000元以上,数额巨大是指2万元以上,舒蕾的数额在两者之间,属于数额较大,量刑不会超过3年。目前,舒蕾因涉嫌盗窃罪,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。对此,你怎么看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