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确保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水平,提高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,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结合实际工作需要,现就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若干措施通知如下:
一、完善城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
要深化养老保险体制改革,加快建立以缴费为基础、以个人账户为核心的多层次定员定率的养老保险制度。劳动者应依法参加城市职工基本养oldinsurance,并将其纳入社会统筹范围。同时,要推进企业补充安置人员享受同等待遇,为退休职工提供全额转付服务。
二、创新农村居民新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
要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,加快发展农业现代化,为农民群众提供更加有力的社保保障。在此过程中,要引导和支持各地探索建立与城镇职工相对应的人口计生基金,以确保农民子女教育医疗得到妥善解决。
三、促进公务员和军人抚恤金改 革
要在公务员和军人的抚恤金体系中逐步实施按月发放方式,同时,将其与退休人员的一般性福利挂钩,形成覆盖面广、大额度高的连续性福利体系。这将有效缓解由于单次支付导致的资金压力问题,同时提升了政策执行效率。
四、优化职业技能培训机制
为了适应新时代经济发展需求,对于失业者进行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是必不可少的一环。因此,我们将加大对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资金投入,并鼓励企业参与到这一过程中来,为失业者提供更多学习机会,同时培育出更多专业人才。
五、构建多元化投资模式
我们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参与到养老基金管理领域,从而丰富投资渠道,大幅增加收益潜力。此外,还需严格监管市场风险,以确保基金安全稳健增长,为未来的退休人员积累足够财政储备。
六、强化信息技术应用实效性
通过信息技术手段,可以实现数据共享交换,使得个人的档案可以跨地区访问,便于个别户籍变更,以及简化办理流程。此外,还需利用大数据分析工具来预测人口结构变化,从而及时调整政策措施,以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。
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。本部门相关地方及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,如违反规定,不仅可能影响个人权益,也会被视为不履行职责行为,对直接责任人以及领导负责者的追究由上级主管部门决定。